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遇到公司(企业、工厂)搬迁,员工该怎么办?

作者:张祖乐 发表日期:17/05/24

遇到公司(企业、工厂)搬迁,员工该怎么办?

 

张祖乐律师   www.zhangzule.com  15001851917

 

最近,接到的关于劳动方面的咨询,有很大一部分是关于工厂或公司要搬迁了,劳动者在寻求救济途径。针对这类情况,思考了很久,觉得还是整理整理,说一下自己的看法吧,通过梳理,大概有以下情形。

一、现有的公司或企业或工厂,搬迁到外省市去。

这种情形下,很多员工是不愿意跟随工作单位外迁的,因为很多人可能在当地工作很久了,有了自己的家庭,自己跟随单位外迁了,就没法照顾家人;有的是因为身在魔都,就是冲着魔都来的,现在又要让他离开,肯定也是不甘心的;还有其他各种原因不愿意离开的。不管怎么样,这对于公司一方来说,其实都是一种考验,对于员工一方来说,也是考验。那么这种情况下,员工不愿意到新的工作场所去,选择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话,是否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呢?

(一)公司的资产几乎全部转移,但部分人员还未得到通知。

没有得到通知,也可能会出现多种情况,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。

1.公司有可能将这里设为办事处或作为领导层的总部,而将生产线搬迁到劳动力更充足或更廉价或政策优惠更好的地方去。

在这种情况下,没有得到通知的劳动者或员工,可以选择继续安心的上班,做好自己的工作。员工本人也可以与领导层沟通,了解一下公司的安排或规划。这也就不存在搬迁、离职补偿的问题了。

2.公司变相逼迫员工提出离职。对于这种可能的情形,劳动者需要及时获取相关信息,特别是在不知道公司搬迁的新的地址的时候,需要主动与其他同事联系,以获取该经营地址,便于后续的维权,例如法律文书的送达。也需要与公司负责人沟通,要求公司给予明确的答复,便于劳动者自己及时采取法律手段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(二)得到通知,公司给予选择。

有时候,大部分公司还是会很人性化的给予员工选择的。在接触到的咨询中,就有当事人表示,公司要求到新的办公场地去或给出一定的补偿。

1.不愿选择到新的办公场地。有些员工觉得到新的办公场所,离自己目前住的地方较远,即使有补贴,也不是很方便。那么在这种情况下,劳动者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关系,并要去公司按法律规定给予经济补偿。

2.单位不做任何处理。公司不对这些人员作出处理,让他们的工作处于一种不管不问的状态。更有甚者,留一间办公室,造成一种并未搬完的假象,不愿意到新办公场地也不接受离职方式的,就处于这种尴尬境地。在这种情况下,劳动者需要及时采取法律手段,保存好公司搬迁的证据、自己目前工作的状况等,与公司作出有效沟通,作出决定。

3.对于被撤销的部门,告知相关人员进行调岗。关于调岗,本身要看合同的约定,但是在目前的环境下,公司一方总会有办法来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,不接受调岗,那就接受离职或到新的办公场地去,劳动者总是处于被动的地位。当然,具体情况还需具体分析,在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下,也是可以提出经济补偿的。

其实,作为一个法人,公司也会考虑很多,只是按照目前我们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于员工的安排会增加公司本身的负担,也就造成了很多小企业,采取各种不规范的措施来试图达到自己搬迁的目的,并且减少应支付的成本。公司这样操作,受伤害最多的当然还是劳动者,即使劳动者通过法律方式维权,也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。

二、现有的公司或企业或工厂,搬迁到本市其他区域。

在本市范围内移动,不做长距离搬迁,在这种情况下,员工是否可以选择不到新的办公场地,是否可以要求公司给予补偿呢?

通过众多的案例来看,只要距离不是太远,且公司提供相关的补贴的,员工若以公司搬迁为由,不愿意到新的办公场所去,申请经济补偿,一般是不会被支持的。

因此,劳动者在遇到工作单位搬迁的时候,还需根据实际情况,采取不同的方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总的来说,劳动者需要了解更多的法律法规,在遇到疑惑或困难时,最好第一时间向律师咨询,以得到更准确的指导或帮助。

 

本文仅代表张祖乐律师对于目前情形下劳动用工方面的个人观点,在本文发表后,相关法律法规变化的,本文描述的情形不一定准确,具体仍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操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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