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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责任公司转投资行为及相关规定

作者:张祖乐 发表日期:18/01/15

有限责任公司的转投资行为及相关规定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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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限责任公司转投资,是指公司通过向其他企业投资而成为其他企业股东的行为。我国现行的《公司法》对公司的转投资行为有明确的规定,确认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。

一、作出转投资决定的主体

(一)股东会

依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,股东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。若公司章程没有特别规定,对外投资决定的决策机构为股东会。

(二)董事会

依据《公司法》的规定,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。当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权限有特殊规定的,即股东会将相关权限授权给董事会,则董事会可以自主决定对外投资。

二、作出转投资决定的程序

(一)股东会享有决策权的

股东会决定是否对外投资的,应当召开股东会,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,公司章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,按照规定处理。

(二)董事会享有决策权的

董事会决定是否对外投资的,应当召开董事会,由出席董事会的享有投票权的董事投票决定,达到过半数通过,公司章程对此有特殊规定的,按照规定处理。

三、转投资的对象

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对其他企业进行投资,被投资的企业类型没有限制,法律有特殊规定的除外。

四、转投资的限制

有限责任公司对其他企业投资的时候,一般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。

现行的《公司法》对公司转投资的数额取消了限额规定,但是如果公司章程对转投资有限额规定的,股东会或董事会在作出转投资的决定时,应当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。

五、转投资后,收回投资的方式

公司对其他企业完成投资后,即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,行使股东权利、履行股东义务。当公司不愿意作为股东或发生了需要收回投资的情形时,公司不能直接将投资撤回,而应该依法将所持有的该企业的股权进行转让,通过转让的方式,将股权转出,收回投资款。

以上是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转投资行为及相关规定的粗略介绍,仅是个人见解,不足及错误之处,敬请各位看官予以批评指正,同时也欢迎各位共同交流、探讨相关的法律问题,更多内容及联系方式,可通过www.zhangzule.com进行了解,也可直接发送邮件到zhangzllawyer@163.com进行交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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